香港从此再无“最”
上周开始,香港各行各业的用字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超市里的价钱牌,再没有“超值价”、“至靓价”;饭店里的餐牌,茶水费要大大只字写清楚;旅游公司里的广告,不再号称“天天出发”;连一年一度的书展也来凑热闹,“最畅销”要被“摘牌”……
这一切,皆因香港《2012年商品(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在上周五正式生效。原本的《商品说明条例》只禁止虚假商品说明用于任何货品,修订条例将规管扩大到同时适用于服务行业。影响范围十分大,力度也“不野少”(不能小看),触犯条例的最高罚款可达50万港元及入狱5年,香港海关形容这个条例是“有牙老虎”。
新规例主要针对六种常见的不良营商手法,其中包括“误导性遗漏”,资深港人J以香港餐饮举例:“在高级中餐馆里,小二一定会在你未齐人或者点菜前给你送几碟饭前小食,一般到你埋单时才会发现收多的60蚊只是买了一碟‘坏鬼花生’。”这60蚊就属于茶芥费。茶芥费,指香港餐馆、酒楼内的茶水、调味品、小食、纸巾等的统一收费。新例生效后,如果餐牌没有写明茶芥费,有可能触犯“商户未能就产品向消费者提供充分的重要数据,足以影响消费者决定”而被检控。
新例还规定“商户不可向消费者提供任何虚假或具误导性的产品数据”,所以超市里面可能365天都是“特价”的商品,其“原价”要改为“标准价”。对于旅行社的广告,J说:“旅行社本身当然想天天出发,但你都要看一下旁边的小字,没可能一个人都可以成团啊。”不过以后这种不符合实际的“天天出发”也会因为新例而退隐。
在那么多字眼当中,“最”是最容易成为“虚假或误导性”的:最畅销的依据是什么?最恐怖的标准是什么?最低价的比较是什么?J温馨提示:“当你的价格或质量被列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你才可以用那个‘最’字。”
新条例固然给消费者提供了很多保障,但因执法没有“缓冲期”,有很多行业担心标准难以界定。比如菠萝包里没有菠萝、拿破仑批没有拿破仑这算不算虚假失实呢?J引申开去:“正如老婆饼没有老婆,可能命名时只是希望当你买老婆饼的时候,会想到是时候找个伴了。又如上次我们都提过奶油白菜冇奶油冇奶油(注:第一个冇奶油是冇理由的意思),如果严格说起来,都有可能触犯条例。”
香港海关声称,执法期间会有一队147人的“放蛇队”。放蛇,是指香港行政、执法部门一种执法手法,他们故意隐藏身份去假扮可以接近当事人的角色(如性工作者等),于当事人从事违法行为时再揭露身份,从而将其逮捕。J戏言:“海关、差佬可以放蛇,普通人就只能找一些飞机去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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