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来,创立于1982年,成功累计注册香港公司10万家!
免费在线香港公司查询香港公司查册,详情请咨询在线顾问 | 加入收藏

百利来注册公司优势

    28年注册经验积累、香港100人注册会计师团队、汇丰银行认证,当日递交注册信息,真正香港人秘书服务,无任何附加收费、100%客户满意,10万客户见证,各项业务可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大分行就近办理,24小时免费咨询电话:4000340008
特有一站式香港公司注册
当前位置:主页 > 香港资讯 > 5家中资银行成香港场外结算公司创始股东

5家中资银行成香港场外结算公司创始股东

     香港交易所近日宣布,包括5家中资银行在内的12家金融机构成为港交所旗下场外结算有限公司创始股东,计划2013年上半年推出有关场外结算业务。

      这12家金融机构分别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建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东亚银行有限公司、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摩根大通及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另还有一家金融机构则在内部批准程序的最后阶段。上述金融机构与香港交易所和场外结算所已经签订或将会签订一份正式认购协议,成为场外结算公司的“无投票权普通股股东”,有权收取股息、委任结算所董事及指派代表加入结算所用户委员会。香港交易所预期所有金融机构将于本月内完成签订认购协议。

      港交所指出,交易预计于香港证监会正式确认场外结算公司为“认可结算所”后不久完成,届时12名创始股东将各获得100股无投票权普通股,并合计持有场外结算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5%,余下75%由香港交易所持有。至于场外结算公司具投票权的普通股,则继续全部由香港交易所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