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845年就设立“房产税”
早在2010年末,财政部就曾针对为什么进行房产税改革做出公开回答,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的主要目的有四方面:一是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二是健全地方税体系;三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土地集约利用;四是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
显然,从财政部的回答来看,征收房产税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调控房价,健全地方税制和调节收入分配才是重点。在这一点上,香港地区的房产税政策经验无疑值得内地学习和借鉴。
香港征收的是“差饷”和“物业税”,叫法不同,实质上就是房产税。早在1845年,香港就已开始征收差饷。差饷的开征,增加了业主的持有成本,因此香港绝大多数物业的业主会尽量避免房屋空置。甚至在特殊时期,在约定由租户缴纳各项税费的情况下,以零租金出租,减轻持有负担。因此,差饷的开征会减少房屋空置,加大供给量,提高社会物质财富利用率的作用,对房地产行业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差饷也是香港政府调节房地产市场和整体经济的一个常用手段,与内地抑制房价的说法相反,港府调整差饷的目的更多在于刺激房地产市场的复苏。在历次香港房地产市场的低迷时期,为了减轻差饷缴纳人的负担,香港政府都根据法律对差饷多次减免或延缓缴纳的灵活调整。
深圳中原地产驻港办总监张倩晔称,真正属于打击房地产投机行为的政策是额外印花税而非差饷。从香港楼市价格的变化情况来看,无论是1997年前的楼价疯狂攀升,还是此后至2003年的大跌,或者近两年的房地产波动,都是多个因素造成的,而差饷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相比之下,并不十分明显。
“对于普通的香港市民而言,差饷、物业税与个人所得税一样,都是理所当然需要缴纳的税种。”张倩晔说道,香港房产税的定位与内地不同,它是香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非楼市调控政策。
因此,张倩晔认为,内地若要开征房产税,首先必须厘清的就是房产税的政策目标。
对此,马光远明确指出,如果是完善税收体制,就要在征收房产税的同时,大幅度取消其他税费;如果是抑制高房价,就不应该针对所有居民,而应该对那些拥有三套以上住宅和别墅等豪宅的征税,或者对炒房者直接征收暴利税。
“在以上种种的疑问得不到制度回应的情况下,强行推行房产税试点,甚至对个人拥有的所有住房征收房产税,不仅无法抑制房价,反而会引发更多的不公平。”马光远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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