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打工仔平均累积14.4万港元强积金
香港媒体25日报道,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25日出版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计划成员累算权益统计分析》报告显示,于2015年12月底,每名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成员平均累积了14.4万港元强积金,金额是10年前5.3万港元的约3倍。
是次为积金局首次公布有关报告,旨在增加强积金制度的透明度及加深公众对制度的了解。报告显示,于2015年12月,410万名计划成员,包括雇员、自雇人士及只持有个人账户的成员,合共累积了5900亿港元强积金资产。
积金局发言人表示,这些数字反映,即使强积金制度只运作了15年,仍有待发展成熟,但已经在为就业人士累积储蓄应付基本退休保障上发挥重要作用。
报告亦发现不同年龄层及不同性别的计划成员平均持有的强积金亦有所不同。年龄介乎35至54岁的成员平均比其他年龄层的成员拥有较多的强积金。以性别划分,男性成员持有的强积金(15.8万港元)比女性成员(13万港元)多22%。
另外,报告显示过去多年来,自愿性供款及特别自愿性供款款额显著上升。2015年的自愿性供款款额是2006年的约3倍,而2015年的特别自愿性供款款额更是2006年的约2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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