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沟油事件引发对于食品安全监制的思考
台湾地沟油事件发生逾一周后,食物环境卫生署昨日(14日)刊宪,发出食物安全命令,禁止所有于本年3月1日后,由台湾强冠生产的猪油及猪油制品入口香港或于香港出售。本月14日,食环署公布受地沟油污染的383家分销及零售商名单。为人熟知的大家乐、美心、圣安娜饼店都不幸“中招”。
先前,内地的“毒奶粉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不少内地人都赴港采购奶粉。内地的食品安全频频爆出问题,已是见怪不怪了。香港此次卷入地沟油事件,不禁让人感慨:为了生存,难道我们真的要练就“百毒不侵”的钢铁之身了吗?在此之前,内地赴港的采购“大军”是否又会心有余悸呢?
其实,不论是食品检验还是临时食品标准的出台,香港都是内地要迅速。并且,从此次地沟油的查处事件来看,香港对于食品安全的信息曝光度更大,也更在乎时效性。香港食物安全中心是由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管辖的机构,该中心承担香港食物安全管制的主要技术和责任。关于食品的安全检查、管制以及传达等各方面工作,都集中在食物安全中心处理。而内地则不同,内地的食品卫生监察机构下属有许多部门,比较分散。关于食品的安全检查及管制等一系列工作,设计部门多,且对接环节比较复杂。因此,在对于问题食品进行处理的时候,无法快速收集所有问题和相关信息。至此,在时效性方面,香港会更为快速。
内地在食品安全监制方面,确实需要进一步的思考,做出合理的调整与规划。香港食物安全中心的管理办法,或许是个不错的参考。但是,无论食品安全监制制度如何完善,事后的曝光和处理如何迅猛,人们最希望的还是能从源头就遏制问题食物的生产。我们不仅希望能吃饱,我们更希望吃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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