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统一审核免遣返保护声请
香港特区政府7日宣布,3月3日起统一审核抗拒被驱逐离港、遣返或引渡至另一国家而提出的免遣返保护声请。
当局表示,统一审核机制会一并考虑《入境条例》所指的酷刑、《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所指的酷刑或残忍、不人道或侮辱之处遇或惩罚,和《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的免遣返原则所指的迫害等风险。
凡声称被驱逐离港、遣返或引渡至另一国家会受迫害的人士,可向入境事务处提出免遣返声请。入境处会一次过考虑所有适用理由,以作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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