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无纸化进展缓慢
据港媒报道,启动十多年但进度缓慢的香港无纸证券制度(简称无纸化)最快明年4月进入立法阶段,市场料2015至2016年实施,届时散户有权选择以个人名义登记显示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而H股个人股东更因此有机会避免“九折派息”。
无纸化可视为1997、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后的产物,香港证监会应金融基础设施督导委员会建议,于2002年咨询公众,至2009年的第二次咨询,订出相对具体的执行方式、法规改动等安排,原定2013年实施,可惜立法工作一拖再拖。
香港政府将于明年1月6日向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讲解立法建议,并计划于第二季提交条例草案。这项工程涉及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公司条例》、《印花税条例》,以及订立新的附属法例,加上新例实施极需要各市场参与者的技术配合,因此,市场估计,动辄需要一、两年时间准备。
参考政府的建议,香港将实施“有纸”和“无纸”的并行制度,当日后运作畅顺才考虑取消现行的“有纸”制度;同时,将先针对香港注册的上市公司实施无纸化,然后考虑扩至内地、百慕达及开曼群岛注册的本港上市公司。
香港的股票大部分透过港交所旗下香港结算营运的中央结算系统储存,持有这些股票的投资者,拥有实益权益(例如获得派息),但法律上这些股票的持有人都归中央结算代理人,而并非投资者。除非投资者拥有实物股票,才是股票的法定和实益持有人。在无纸化的环境下,投资者存放在中央结算系统的股票,可以选择以个人名义持有,换言之,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将毋须由中央结算代理人代表众多的股东名称。
由于目前H股的境外股东,以非个人名义持有,都必须支付10%的股息预扣税,根据2010年的咨询总结,无纸化令投资者以个人名义持有H股,理论上可豁免支付股息预扣税。
实施无纸化初期亦无可避免增加香港结算、过户处及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本,或会向投资者转嫁。香港政府计划,营运无纸证券系统的机构,可征收的费用必须经香港证监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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